建立健全联合社治理机制,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联合社治理机制,为供销合作社
综合改革提供组织保障
——黔东南州联合社治理机制改革简述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6〕5号)出台以来,我州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先后出台了州、县配套政策文件,为了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理顺各级联合社治理机制,2020年初,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黔东南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将“建立健全联合社治理结构”纳入2020年州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要点,经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全州17个联合社全部建立健全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6个县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进一步理顺联合社体制机制,为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了组织保障,现将建立健全联合社治理机制改革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程调度
州委、州政府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十分重视,把全面推动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和理事会、监事会机构设置,规范管理体制、监督机制和运行机制,作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要内容,狠抓落实,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州、县深改委将“供销合作社建立健全联合社治理结构”纳入2020年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要点;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州深改委要求4月初明确牵头单位、牵头领导、协办单位、年度预期主要成果、完成时限,三是由州委常委挂帅,将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改革纳入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由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潘亮同志挂帅,专项小组每月一调度,各牵头单位联络员每月一汇报,随时研究,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问题。四是强化调度。州委深改委每月召开一次领导会议,听取各专项改革小组工作进展汇报,各牵头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我社领导全年参加会议5次。深改委还根据改革任务的紧急程度,随时安排对改革事项进行审议,及时批复改革请示。五是政府分管领导亲力亲为。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周舟同志亲自组织专题会对《黔东南州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监事会设立方案》进行研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及时提交州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二、勇担责任,扎实推进改革
州委深改委将“供销合作社建立健全联合社治理结构”纳入2020年州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要点后;我社作为联合社治理机制改革牵头单位,积极行动,善作善成,于4月16日制定了《推进“建立健全联合社治理结构”改革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成立了联合社治理机制改革方案起草工作组,在省供销社的指导下,在全州开展调研工作,并与州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接沟通,于4月中旬完成《黔东南州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监事会设立方案》,初步定稿后,我社于4月28日向州委组织部、州纪委监委、州委农村工作办、州委编办、州政府办、州司法局、州人社局发出征求意见函,根据征求得到的意见,对设立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于5月29日,以“关于提请州人民政府审议《黔东南州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监事会设立方案》的请示”(黔东南供呈〔2020〕3号)呈报州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于7月20日州人民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黔东南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成立方案》。8月24日,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原则同意《黔东南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成立方案》,9月10日,州委办、州政府办下发《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成立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党办通〔2020〕27 号),10月20日,州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调整黔东南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黔东南编办发〔2020〕111号),至此,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改革基本完成。
三、统筹推进,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州社在做好本级社治理机制改革的同时,狠抓全州16县(市)联合社治理机制改革的推进工作,一是将县联社治理机制改革纳入2020年工作要点和综合绩效目标考核内容;二是加强调度,州社于8月7日召开全州供销社主任工作会,会上,对县联合社治理机制改革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各县(市)供销社对标对表中发〔2015〕11号文件、省委5号、州委35号查缺补漏,对存在的改革欠账、弱项、短板及时补齐,压实责任;9月10日,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成立方案〉的通知》下发后,州社及时将文件精神转达各县(市)社,要求各县(市)社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比照执行;10月中旬,州社分三个调研组,分别深入各县(市)现场督促,以此同时,州社改革办加强调度各县(市)工作推进情况,督促各县(市)加快推进力度,并于11月18日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各县(市)供销社加速推进;三是共同努力。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督办的权威性、严肃性,州社改革办积极主动与州委深改委办公室汇报、协调,呈报了《关于商请督促加快完成改革事项的函》,请求对各县(市)委、政府加强督促调度。通过采取系列措施,扎实细致的工作,全州17个联合社全面完成理事会、监事会机构设置,除2018年麻江、天柱两改革试点县完成社员代表大会召开外,镇远、黄平、黎平、施秉4县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三会制度”得以建立健全,为全面推进供销社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建设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黔东南州供销合作联社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