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党组中心组组织“三严三实”专题一学习研讨
6月8—10日,省社党组中心组开展“三严三实”专题一学习研讨,中心组学习成员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相关文件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省社党组书记、副主任苗宏同志《坚定不移践行“三严三实”凝心聚力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党课讲稿。10日,苗宏书记主持集中学习研讨,省社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直属单位党政负责人共40多人参加学习讨论。
学习成员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专题一子专题——如何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紧密结合起来,深化供销系统改革发展,提高服务“三农”能力和水平,把“三严三实”的要求落实到供销社每个党员干部思想、行动上作重点发言和讨论交流。省社党组成员、副主任徐仕光、冯霞带头作重点发言。徐仕光副主任谈到在全省供销社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决定》精神时恰逢中央、省委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于省供销社来说,“三严三实”的要求当前首先具体体现在全面把握《决定》精神实质,认真学习总结上一轮供销社改革的经验教训,抓紧研究起草我省贯彻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他从近二十年来供销社改革历程扫描;上一轮供销社改革的主要特点(自费改革、自行改革、负债改革、“无钱”改革、“失业”改革);当前深化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基本特征,即面临“四难”(难得机遇、难得共识、难题待解、难度更大)、涉及“四制”(体制转换、机制创新、法制建设、制度完善),需要“四找”(找事做、找钱用、找人干、找饭吃);争取解决的重点问题及相应的政策措施;对我社代省委、省政府起草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初稿的几点说明等5个方面深入分析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历程,深刻思考面临新机遇如何加强供销社自身建设、如何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
冯霞副主任谈到学习“三严三实”重要的是要落到“实”上来,要落到谋划工作、谋划发展上来。她结合学习《决定》,结合我省供销社工作实际,就我省如何贯彻落实《决定》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强调我们要抢抓新机遇、把握新要求,积极推进基层社改造,强化为农服务根本;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合作金融,提升农业现代化服务水平;构建完善双线运行机制,理顺创新治理结构;尽快确立特定法律地位,积极推进依法治社。同时,对比“三严三实”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要求和《决定》对供销社发展指明的方向,分析了省供销社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谈了下一步的思路和打算。
省供销机械厂厂长饶元安谈到践行“三严三实”,身体力行是关键。“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干部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组织者、推动者和践行者,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结合学习《决定》,深刻认识到供销社要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必须深化直属企业改革,加快发展步伐,结合企业实际,从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抱团发展,合作多赢;二次创业,重塑辉煌四个方面谈了如何理清发展思路,寻求改革突破。
省土产公司党委书记黄静发言时谈到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企业领导者,要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自身党性修养,把“三严三实”融汇贯穿到自己的工作当中。结合学习《决定》,谈到省社直属企业必须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寻求新的发展模式,不改革就意味着停止不前,甚至是死路一条。作为供销人要作好充分准备,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找准适合自己的项目,通过自身努力及国家的支持,把项目做大做强,在增强企业实力的同时提升供销社的形象,不辜负党和政府对我们的重托和殷切期望。
围绕重点发言,参加学习的成员踊跃发言,积极讨论,为我省将出台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建言献策。纪检组袁竞组长结合省社代省委、省政府起草的《决定》实施意见谈了3点建议,一是树立角色意识,准确把握《决定》实施意见的起草,我们既是设计者、又是受益者、也是执行者,代拟的《决定》实施意见一定要有操作性。二是要有强烈的机遇意识,《决定》在贵州的实施,不仅仅是一个文件起草的问题,更是关系到供销社改革发展何去何从的问题,我们要搞好顶层设计。三是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前提下,集合一大批人来开展为农服务。省储运公司经理杨贵芸谈到,通过学习“三严三实”和《决定》,使我认识到作为企业的负责人必须要树立起强烈的担当意识,以对企业和对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担当起重任,强力推进项目;必须破除一筹莫展,打不开局面的畏难情绪,树立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思想;必须树立起功成不必在我任,一任接着一任干的观念,让公司职工在奋斗过程中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公司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合作指导处副处长杨春鹤谈到作为起草《决定》实施意见的执笔者,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有四点深刻体会,一是文件的出台来之不易,是供销人的大喜事;二是《决定》管全局,立长远,厘清了事关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三是《决定》接地气,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四是《决定》既是供销社发展的机遇,也是对供销社队伍的考验和挑战,希望大家对文件初稿多提宝贵意见。资产管理处处长严爱中谈到我们首先要确立供销社改革发展的目标,围绕这些目标,积极争取相应的政策支持并融入我省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中。党办主任文彬谈到在代省委、省政府起草《决定》实施意见的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地方党委、政府和基层供销社的意见,使文件更具操作性。财务处副处长奉志玉建议在《决定》实施意见代拟稿中增加“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确立供销合作社发展的社员股金服务部等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独立法人地位并予以登记注册,税务部门应比照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给予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扶贫金融服务模式”。人事教育处副处长何艳谈到《决定》实施意见代拟稿中要明确“在改革过渡期内,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到本级社有企业和主管社团兼(任)职的,可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组建贵州合作经济职业学院,为全省合作经济发展储备和培训人才。对联合社机关新进的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拓宽进人渠道,经批准可参照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探索实行公务员聘任制。”离退休干部处处长赵连杰建议《决定》实施意见代拟稿中要明确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立理事会和监事会,并明确成立的时限要求。省农资公司党委书记王威卫谈到在《决定》实施意见代拟稿中要把“十三五”期间的化肥储备任务写进去,为农服务需要政策支持。
其他参加学习的同志也结合《决定》实施意见代拟稿畅所欲言,谈观点,谈看法,相互启发,讨论起来,形成了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和锐意改革的勇气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共识。
苗宏书记在总结发言中强调,今天的发言非常踊跃,大家都作了充分准备,谈了自己思考的东西,说明大家学习是认真的,思考是用心的。供销社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最终的落脚点是提振广大干部职工深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的精气神和增强实干本领。中央、国务院出台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是希望供销社在新时代、新背景、新环境下进一步激发自身的内生动力,增强发展活力,提升服务的能力,使供销社在新时期“三农”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汪洋副总理到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调研时指出“供销合作社既有政府色彩,又有公益色彩,还有市场色彩,是一个有特点的合作经济组织”,并强调“对供销合作社系统加以改造,就能够让它成为国家可以掌握的、在服务规模化上发挥作用的一种组织形式和重要力量,使农业、农民的生产能够抵御市场风险,能够实现效益的最大化。”这就是说供销社不同于其他企业,其他企业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农民是弱势群体,用市场的办法会加剧其贫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改造自我、服务农民”,切切实实发挥为农服务的功能作用,找到为农服务的新路子。所有的改革,必然会面临利益调整,现在省社直属企业都盼望抱团发展,成立集团公司,这是大势所趋,但同时也面临很多复杂问题,只要我们都站在大局和供销社发展上来思考、谋划,尽可能照顾到多方利益,就能把大家团结起来把事业做大。总之,不管我们面对多大的困难、面临多大的风险,都必须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勇于担当,锐意改革,维持现状,终将一事无成;唯有改革,才会凤凰涅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