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社:“三深化三构建”续写改革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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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社:“三深化三构建”续写改革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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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盘活企业资产资源,推动企业集团化发展,多元化经营,实现企业增产增效,福泉市供销合作联合社持续深化供销社企业改革构建双线运行体系,深化企业劳动人事改革、构人岗适宜管理体系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构建科学考评体系”等改革举措深化企业改革,现已形成社企分开、权责清晰、整体协调的运行管理机制,综合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一、深化企业体制改革,构建双向运行体系。学习调研、破题开路、打破思维瓶颈推动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贵州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6〕5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供销财字〔2021〕28号)、《贵州省供销社关于印发<贵州省供销社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供通〔2022〕76号)等通过多方征求意见,开展大讨论、大剖析,结合实际拟定《福泉市供销合作社本级社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市委深改委第4次改革工作专题会讨论研究,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并报经合法性审查,形成《福泉市供销合作社本级社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报经市委深改委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查通过,并按程序审签后印发实施。一是组建企业法人联合体。供销社结合社属企业的经营发展实际,优化资源整合,组建福泉市供销合作集团,简称:福泉供销集团。福泉供销集团以资本为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由多个独立法人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组成的企业联合组织,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是优化整合社有企业。推进市供销社一级全资、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力子公司进行优化整合,对农资、农产品等传统行业的社有企业,继续保持社有资本控股主导地位,根据所属行业特点和所在产业链位置,推进人力资源、业务融合,切实解决内部同质化竞争、重复投资等问题。通过优化组合,将福泉市供销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母公司,将贵州省福泉市福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福泉市福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贵州省福泉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福泉市供销社资产有限公司、福泉市日用杂品公司作为一级子公司,组成集团成员公司,所有成员公司法人主体不变。通过组建集团,深化各成员公司改革,完善集团内部职责和管控机制,健全福泉供销集团统筹管理、各成员公司独立运营的组织体系,完善以联合社机关为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实行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体系三是科学设立理事会。福泉供销集团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整个集团的协商议事和管理机构。集团理事会由福泉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副主任、市供销社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和集团母公司总经理、子公司经理9人组成。四是健全集团公司董事会。优化董事会成员专业结构,加强外部董事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吸纳和选配具有企业战略规划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经验,或具有法律、会计、金融、宏观经济、资本运营、科研开发等方面专业知识的人员进入董事会。由9人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其他董事6名(含2名员工董事)。五是强化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党对集团公司的领导,按照有利于组织活动开展,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和作用发挥,进一步优化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层党组织设置,不断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为下步公司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计划撤销福江公司党支部,组建福泉供销集团公司党支部,制定集团党支部参与企业重大事项决策规则,明确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落实党组织在社有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

二、深化企业劳动人事改革,构建人岗适宜管理体系。求实求效、健全机制,推进社有企业改革。一是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录企业员工。制订了《福泉市供销社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招聘制度》,在招聘和录用中,注重人的素质、潜能、品格、学历和经验,聘用员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在人才使用、培养与发展上,提供客观且对等的承诺,从而不断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招聘程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对象资格条件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等八个步骤办理相关用工手续。自启动改革以来,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理2名,公开招聘录用员工9名。二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打破身份界限,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做到劳动合同应签尽签。强化劳动合同对实现员工能进能出的重要作用,细化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绩效要求以及续签、解除合同条件等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完成劳动合同签订31人,解除劳动合同1人。三是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岗位体系明确各层级管理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合理使用不同层次人才。不断完善管理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搭建平台。按照集团化管控、专业化管理、集约化运营的要求,科学调整组织结构,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和配置管理人员提高管理效率。设置总经理岗位1名,副总经理岗位2名,经理岗位8名,中层管理岗位16名,一般员工岗位32名。四是实施全员竞聘上岗和双向选择”实行“定岗、定责、定员、定薪”(简称“四定”)制度,薪随岗走。推行员工工作岗位“双向选择”,合理配置和优化工作岗位,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岗位竞聘不限身份,能者上、庸者下。按照董事会聘任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集团公司总经理聘任部门经理、子公司经理、部门经理聘任部门员工的程序开展逐级竞聘。实行任期制,签订岗位绩效管理协议。年初逐级制定年度绩效目标,年终由聘任主体对受聘主体逐级开展岗位绩效目标考核,根据岗位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确定受聘者提岗、续聘、降岗、待岗、解聘等处理,实现管理层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达到企业以效益促进发展、以发展成就员工的“个人与企业双成长”目标。改革增强了经营活力,全系统社有企业营业总收入503.6万元,占指标数的96.8%,同比增长41.6%;其中的福泉供销集团公司全年收入任务数230万元,实现收入196.1万元,占指标数的85.2%,同比增长28.8%;福江公司全年任务数150万元,实现收入142.2万元,占指标数的94.8%,同比增长31.2%。

三、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构建科学考评体系。在福泉供销集团公司内设综合管理部、经济发展部、财务会计部等3个部门履行职能职责,引领各成员子公司规范管理,从健全集团统筹运行管理机制入手,改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一是在福泉供销集团公司设立财务会计部,同时建立了福泉供销集团公司向各成员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制度,强化全口径人工成本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完善与财务预算和业绩考核目标挂钩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健全工资效益同向联动机制,切实做到工资总额与企业效益紧密挂钩。逐步将工资总额以外的其他人工成本项目纳入预算管理范围,严格控制人工成本不合理增长,不断提高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二是建立了《福泉市供销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福泉市供销社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制度》《福泉市供销社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等内控机制,进一步加强福泉供销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有效的保障与监督体系,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水平,促进福泉供销集团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三是出台了《福泉市供销集团有限管理公司关于印发各成员公司2023年目标任务的通知》《福泉市供销集团有限管理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经济发展部根据各公司制定的目标任务按照月调度季考核的方式督查督办,并将督查督办情况作为年终量化考核依据。集团公司董事会代履行出资人职责,于考核期结束后开展年度盈亏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集团公司及考核范围内子公司员工发放绩效工资和年终奖金的依据。四是本工资方面。基资构成为“岗位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共设置岗位32个,职务层级6个。在分配报酬时,遵循效率与公平原则,反对平均主义分配,给予优秀的、价值创造大的员工以优厚的工资,适度向高职位、关键人才、市场供给短缺人才倾斜。五是绩效工资方面。根据各公司制定的目标任务实行月调度季考核,并将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客观评价员工工作绩效重要依据,根据量化比例核定每位员工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每季度兑现次。年终奖金发放方面。年终奖金结构执行分配比例: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年终奖金发放标准,结合集团盈利状况进行年终奖金发放。在盈利的情况下,原则按成员公司经营利润总额一定比例提取作为年终奖金结构执行分配,个人奖金分配最高额度不能超过市内国有平台公司同等水平。各成员公司盈利30万元以下的,拿出利润的30%用于发放年终奖金;各成员公司盈利30万元以上的,拿出利润的25%用于发放年终奖金;各成员公司盈利100万元以上的,拿出利润的20%用于发放年终奖金。各成员公司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考评指标、评价方法、发放规则等相应制度执行。年终奖金在完成年度考核后予以一次性发放。通过“三深化”“三构建”激发活力、释放动力、改革发展见实效。全系统实现总经营收入72103.69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5%;企业奋发赶超成绩突出,全系统实现利润13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所有者权益完成1145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完成农副产品购进16876.51万元;连锁销售额5106万元;完成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18250.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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