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社:“社企融合”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近年来,荔波县供销社积极开展“社企融合”促进农村经济组织发展壮大试点建设,以盘活农村“三资”为着眼点,以联合合作为基础,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以建设供销村级综合服务社为主体形式,通过党政支持、供销引领、企业带动、市场运作,推动供销社有企业与农村经济组织融合发展。
促进“社企”组织融合。结合县域村情实际,在人口相对集中且有条件和合作意愿的村,在平等互惠互补的基础上,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组织农村经济组织与供销社企业联合组建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进一步拓宽基层供销为农服务主阵地,通过社属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直接经营管理,建立产权明晰、独立核算、权责相称、利益共享的联合合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发展共赢。
促进“社企”经营融合。坚持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社企”经营体系,充分挖掘农村集体资源,盘活存量集体资产,采取参股、独立经营或联合经营的方式,密切双方利益联结,联合建设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供销社农村流通服务能力。通过积极开发“社企”融合示范、农民社员广泛参与的产业发展项目,推动地方产业发展,实现经营性增收。
促进“社企”服务融合。不断探索完善“社企”服务机制,充分发挥“社企”服务功能,围绕农民生产生活需要,注重发动农民、组织农民、服务农民,密切合作组织与广大农民的利益联结,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激发和调动农户积极参与,开展农资、农机、农技服务和农产品产销对接,做到服务于民、让利于民,让广大农民群众在“社企融合”发展中获益,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
推动供销社有企业与农村经济组织“三融合”发展,不仅增强了供销社的基层服务能力,通过社有企业的引领带动,进一步提升农村经济组织的规范化发展和整体实力,实现了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为推动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