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社:开展社有企业安全稳定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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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社:开展社有企业安全稳定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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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日,黔南州供销社监事会与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组成联合督查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分别到州供销粮油贸易公司、供应链公司、农资公司等州级社有企业开展安全稳定督查工作。

督查组一行在供应链公司,认真查阅了食品进货单,经营证照、管理制度以及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同时对食品保质期进行了抽查。在州农资公司,重点对农资企业或经营门店的证照、物资储备、购货渠道、销售台账以及农资产品标签使用规范、农资产品是否过期失效、标签不全以及国家禁止销售、使用的农资产品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州供销粮油贸易公司,督查组重点督查了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粮食生产质量安全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督查过程中,督查组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记录,形成问题台账,并由企业负责人现场签字确认,明确整改时限,要求企业抓好整改落实,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稳定风险,确保安全稳定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督查组到州供应链公司检查

督查组到州农资公司检查

督查组指出,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主动落实安全稳定主体责任。企业要按照州社统一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好全省安全稳定警示教育大会和全省供销社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主动扛起安全稳定主体责任,切实统筹抓好业务经营及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强化管理,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二要常态化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对生产加工、库房、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切实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生产经营安全。三要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制度,坚持预防为主,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提高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生产安全和形势稳定,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黔南州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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