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供销社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暨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研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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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岗区供销社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暨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研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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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下午,红花岗区供销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暨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研判会在十楼会议室召开。区社党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非党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列席会议。会议由区社党委书记、主任王鸿远主持。

会议专题学习《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通报制度(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红花岗区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红花岗区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的通知》、《中共遵义市红花岗区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和《遵义市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责制度(试行)的通知》《遵义市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约谈制度的通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等相关会议文件精神。

学习会上,区社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任潘远平总结汇报2021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党委班子成员分别结合工作实际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和交流发言,提出意见建议。区社党委书记、主任王鸿远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和强调。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回答了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为我们坚定不移做好新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

会议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坚持正确导向,充分利用企业微信公众号、单位微信工作群等传播载体,及时有效传达党的主张,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道德体系,为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并紧盯重点领域及时排查化解各类风险,抓好意识形态风险工作,切实做到有力有效管控风险。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社工作各环节、各方面、全过程,融入党建日常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全面领导,凝聚工作合力,夯实基层基础,真正把党管意识形态要求全面具体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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