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供销社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整改情况总结
贵州省供销社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及整改情况总结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部门开展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黔财绩(2019)23号)的要求,我社对本部门2019年度涉及的所有项目支出均进行了绩效自评并随同部门决算报送了绩效自评表,现将绩效自评及整改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社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省供销社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组,指定了专人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并对预算专项绩效目标进行了分解,制定了《2019年度省供销社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绩效目标责任分解表》。为了更加科学、合理的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自评,我社还根据项目支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供销社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框架》,进一步明确了绩效自评的评分标准和评价方法。为了及时跟踪项目支出的绩效完成情况,我社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反馈表》,分季度对项目支出的绩效完成情况进行了跟踪问效,确保年度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一)省本级支出部分
重要物资储备补贴资金:自评得分100分,2019年度实际完成化肥储备、销售总量37.62万吨。截止2019年12月,我公司实际完成购进农药价值1129万元,每月农药应急专项存款不低于400万元。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建议继续实施重要物资储备,维护化肥市场价格稳定;适当增加专项补贴资金金额。
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自评得分91分,2019年完成1个区域性农产品加工中心的建设;另一个区域性农产品加工中心的正在建设中;建设一个县级示范性“贵州省农产品产销对接配送体系。通过项目实施,有效解决农产品出山“最初一公里”问题,有效减少流通环节,带动农民合作社发展增收,持续提升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能力;有效提升了贵州特色农产品展示平台,有效缩短农产品供应链,打通了了农户与消费者的销售渠道。
供销社商业流通事务管理经费:自评得分70分,开展“三位一体”新型合作体系建设的观摩培训,考察调研,典型宣传等,专项改革试点工作调研、培训等;开展农村合作
金融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二)省对下转移支付部分
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自评得分98.75分,按照《贵州省“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全省系统符合条件的“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申报,根据扶优扶强的原则,综合考虑地区平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和当地产业发展等因素,经项目评审并报省社党组研究,确定并重点支持“三位一体”示范性新型基层供销社13个,村级供销社示范社45个,共计240万元。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基本完成年度指标值。
三、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社2019年度省级项目资金总额为1486万元,其中重要物资储备补贴资金650万元;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专项资金800万元;供销社商业流通事务管理经费36万元。绩效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是没有建立项目库,没有按照省财政的要求从备选项目库中筛选项目;二是没有出台结合本部门制定的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目前,我社已经建立了省本级和省对下转移支付两个项目库,项目库中储备了一批本系统内重点打造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作为今后申报省级财政资金的备选项。另外,我社于今年6月出台了《贵州省供销社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修订)》,从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六个方面对系统内所有的项目进行了规范指导、保证了各项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能够顺利实施和完成。
202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