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夏宏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黔供干任〔2024〕14号
省供销社党组关于夏宏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党委、贵州省供销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夏宏志等同志任免职的复函》(黔组干函〔2024〕1048号),并经省供销社党组2024年12月2日会议研究,决定:
夏宏志同志任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不再担任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书记职务;
何晓红同志任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