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新闻报道的工作细则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闻报道的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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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845438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0-09-03 08: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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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闻报道的工作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中关于改进新闻报道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社实际,制定以下工作细则。
    一、党组书记的新闻报道
党组书记的新闻报道,由对口处室负责按程序对稿件进行送审,并做好与综合处的对接工作。
    二、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
省社召开的具有全省性重大意义的会议,举办的重大活动,作重点宣传,由承办处室配发相关报道。其他专题会议不作报道,确有新闻价值的,可从新闻视角挖掘素材进行报道,不从会议本身或领导活动的角度进行报道。
    三、省社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的日常报道
省社可以公开的重要文件,通过“贵州合作网”公开发布。省社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等重要信息,需要进行报道的,由对口处室提供新闻稿件,综合处(机关党办)进行报道。
    四、省社专项工作的专题报道
攻坚扶贫、三位一体、农村电商等省社专项工作的阶段性专题报道,省社领导有要求的,由对口处室进行报道。
    五、其他事项
    (一)严格执行省社领导出席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新闻稿件送审制度,社领导同志的稿件,未经领导同志本人或领导同志委托人员审定同意,一律不发。
    (二)社领导或委托人员审定后的新闻稿件,对口处室在将电子文档传送综合处的同时,必须向综合处提供审定件作为发稿依据。
    (三) 社领导同志本人或领导同志委托人员已审定的新闻稿件,各对口处室要及时提供给“贵州合作网”发布。
    (四) 党组书记调研、重要会议等活动的新闻照片,由综合处会同相关处室按程序送审。
    (五) 各对口处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岗位责任制,强化每个环节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同时,严格执行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把关不严、工作疏漏导致新闻稿件出现重大差错、严重失实,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层层追究责任。
    (六)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相关处室按程序上报请示,按领导指示和要求落实。
    (七) 本细则下发后,以往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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