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174323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0-01-15 14:51:31 | |
文 号: | 无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省供销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贵州省供销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省供销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门户网站(贵州合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gxs.guizhou.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我单位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105号,邮编:550001,电话:0851-8657041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因省供销社无行政职能,主动公开主要围绕省政府赋予的职责职能、可承担的业务范围、业务工作情况、领导工作简历、各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2019年公开了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内容包括收支预算总额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以及我社招考信息、重要人事任免及人事变动有关情况。适时调整完善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和非公开目录,抓好政策文件发布及解读,对我社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公开。全年我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条,其中政策解读19条,推送发布政务微博35条。
(二)依申请公开。继续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为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2019年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方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确定了可以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在单位网站上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非公开信息目录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审核的责任和程序,科学、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之间的关系。同时,因我单位无行政审批等职能,暂无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政务服务公开方面,我单位无对外办事职能,所以没有纳入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以及网上自助办理区。
(四)平台建设。我社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有门户网站及政务微博2个渠道,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和非公开信息目录,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意见箱等。
(五)监督保障。我社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责任处室并指定专人开展具体工作。通过适时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调度会等认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并组织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资料。同时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积极安排参加省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政务公开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16 |
1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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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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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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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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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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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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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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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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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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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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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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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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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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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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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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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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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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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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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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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在上级信息公开部门的指导和单位领导的重视下,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缺乏多样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三是门户网站宣传信息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等情况。
2020年,我社将进一步加大国家及省政务公开系列文件的贯彻实施力度,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宣传信息审稿人员责任意识和文字校核能力,及时开展纠错,杜绝信息文字错误情况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我单位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