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0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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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供议复字〔2025〕1号 签发人:王镇义
省供销社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801号建议的答复
省农业农村厅:
贲红雨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建议》(建议编号:第801号)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近年来,省供销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和农资保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全力做好农资保供工作,助力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调研督导。一是提前预判。推动各级供销社与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联系,提前分析研判当地春季农业生产形势,做好用肥、用药需求调查,对当地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农资库存、货源分布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精准购进适销对路化肥品种。二是全面督导。春耕前期,明确由省供销社班子成员带领调研督导组分赴9个市(州)对农资价格、储备供应等情况进行专题督导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基层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指导各地根据本地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农资保供稳价工作。
(二)加强供需对接。一是确保货源。由省供销社牵头,省农资公司具体操作,与赤天化等省内外化肥生产企业对接商洽,组织供销系统农资经营企业与之签订年度合同,确保货源和调运渠道畅通。二是龙头示范。选择供销系统内外农资运营良好、保供能力强的农资企业50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贵州省供销社农资保供重点企业名单,激励上榜企业充分发挥保供稳价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平抑农资市场零售价格。三是终端服务。依托县乡村三级配送网络和遍布乡村的农资网点,采取网络调剂、连锁直供、电话预约、送肥下乡、送货上门等多种办法,快速把农资商品及时配送到销售网点、田间地头,为农民提供精准有效便利服务,确保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不误农时。
(三)建强农资网络。一是不断优化配送网络。充分发挥供销系统100家农资企业,83家县域农资配送中心、153个农资仓库、313个农资为农服务中心、2213个农资经营网点作用,畅通末端网络,提升终端配送能力。二是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抢抓“两重”政策机遇,在全省布局建设一批战略性农资储备库,不断完善农资仓储设施设备。三是不断创新服务方式。鼓励各地开展“农资+农服、农资+保险、农资+农技”等方式,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农业节本增效。目前全省供销系统有30余个县在逐步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四)加强监测管控。一是监测市场价格。在9个市(州)建立27个化肥价格监测点,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零售终端需求变化和库存结构,一旦发现异常波动立即报告。由省供销社经发处牵头,定期对监测点价格变化情况进行收集和分析,形成化肥价格分析报告,上报相关部门。二是抓好质量管控。全系统高度重视农资质量管理,完善农资进销台账管理,严格控制农资商品进货渠道,自觉净化市场经营环境,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经由供销社渠道流入市场。三是配合农资打假。与省农业农村厅共同下发文件,明确职责,分工协作,保持农资市场稳定、良好发展。推动各级供销社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四是推广绿色农资。加大有机肥、水溶肥、缓释肥等新型肥料和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等高效环保优质农资的推广供应,推动肥药减量增效。积极推动“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虽然我省供销系统在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农资稳价能力不足、农业社会化服务不够、农业科技服务能力不高等问题。下一步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综合改革工作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构建农资保供稳价体系,立足土地托管服务优势,积极培育服务主体,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与小农户的有机衔接,助力我省农业生产工作有序推进。
(附注:此件可以公开)
(联系人:滕昭钦;联系电话:0851-86572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