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4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贵州省委员会:
您委提出的《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建议》(提案编号:2024号)收悉。感谢您委对我省供销合作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6〕5号)出台以来,省供销社抢抓机遇,扎实推进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积极主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分别与铜仁市政府和黔西南州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联合推进“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贵农网”建设的实施意见》,与省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联合推进“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贵农网”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与省信用联社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三社”联动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并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与省农行、省体育局、省电信公司等单位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营造了推进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十三五”期间,全省供销社系统重点培育打造的省、市、县三级“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社示范社达602家,占基层供销社总数40%以上,其中省社授牌命名的省级“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示范社达129家,实现全省县级全覆盖,“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在全国走出了“贵州模式”,得到总社和各兄弟省社的肯定;发展村级供销社370家,其中省社授牌的村级社示范社88家,在全国走前列;累计争取省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基层社建设给予奖补1833万元。
但是,由于我省经济欠发达,各级财政对基层供销社支持力度非常有限,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供销社的发展和作用的充分发挥。为加快推进基层供销社建设做实做大做强,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关于“抢抓机遇,形成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发展合力”方面
目前省委省政府已出台《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1〕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特色田园乡村 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21〕8号)等文件,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对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合作社建设的有关目标和政策措施等进行了明确。如黔党发〔2021〕1号提出“探索建设村级供销合作社,推动基层社体质扩面”、“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提供专业化的专项服务和全产业链的综合服务。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壮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立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户加入合作社”;黔委厅字〔2021〕8号文件提出“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推进合作社质量提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让村民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等。
二、关于“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方面
由于改制、人员老化等历史原因,全省尚有部分基层供销社实力不强甚至名存实亡,为农服务作用发挥极为有限。对这部分基层社,我们将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采取注资、整合盘活资源资产、开放办社招商引资等办法,逐步做实做强,使之提质增效发展壮大。到“十四五”期末,争取消除无资产、无业务、无人员的“三无”基层社。
三、关于“多措并举,增强业务活力”方面
与社区服务中心、农村集体组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等加强合作,把基层供销社打造成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大力培养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爱供销社的人才队伍,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扩大服务领域,拓展经营业态,主要开展庄稼医院、农资供应、测土配方施肥、土地托管、代耕代种、农技培训、农机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收储加工、农产品交易等业务,着力破解农业生产缺劳力、缺技术的问题,使“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为农民打工”的服务理念深入人心,免除农民外出打工的后顾之忧。同时大力开展文体娱乐、养老幼教、电商物流、信息咨询、生态养生、休闲观光、乡村旅游、家政服务、便民超市、生活缴费、承接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特别是农村公益性项目等全方位多样化综合服务,在巩固供销社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朝阳产业、新兴产业,把供销社为农服务阵地延伸到农村、把供销社为农服务项目拓展到农民身边,实现“接二连三”发展,不断壮大自身经济实力和带动能力,扩充和提升为农服务功能,为农民生产提供方便快捷的一条龙式专业综合服务,真正做到为农服务零距离,既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便利,又帮助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推动乡村振兴,充分展现供销社的公益性。
四、关于“坚持人才兴社,拓宽选拔任用渠道”方面
优先选择条件成熟的地方,主动与村“两委”沟通合作共建村级供销社,从共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建生产生活服务平台、共上发展项目、共抓乡村振兴、共育干部队伍等方面入手,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组织优势和基层供销社的经营服务优势有机结合,共同打造强村富民新载体,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鼓励村“两委”负责人兼任村供销社主任,不断强化村供销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使村供销社成为与农民利益联系更紧密、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努力开创基层党组织得加强、村集体经济得壮大、供销社得发展、农民群众得实惠的多方合作共建共享共赢新局面,争取在全国系统走出一条村级供销社建设的“贵州模式”。
五、关于“联合发展,主动融入新农村建设和为农服务”方面
以全面建设“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和发展村级供销社为目标,按照整体谋划、分类改造、梯次推进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依托社有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大户等实体,积极采取提升、改造、新建、整合等办法和合作制、股份制、招商引资、“党建带社建,社建促党建,村社共建”等形式大力推进创新创优,吸引一批“村支”两委干部、农村能人、种养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各类涉农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通过土地、资金等资本作股入社,形成农民广泛参与、自主经营管理、服务功能完备的新型市场经济主体,促进供销社与市场之间上下左右的联合合作,全面提高基层供销社战斗力,努力打造一批经济实力强、组织基础牢、服务水平高、农民评价好的“标杆基层社”,壮大实体,提升载体,发展联合体,实现组织科学化、流通现代化、经营多元化、服务精细化和农有、农治、农享,拓展供销社为农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下步,我们将指导全省供销社系统进一步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努力夯实供销社为农服务的基层基础,切实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
最后,希望您委持续关注我省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发展,共同推动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再次感谢您委对供销社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