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关于对拟处置车辆资产信息的公示
按照《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财资〔2023〕5号)、《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等规定,省供销社拟对1台公务车辆,原值41.2876万元(见附件)进行处置核销。处置方式:通过竞拍方式公开处置。
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联系省供销社综合处,电话:0851-86571306,或向省供销社机关纪委反映,监督电话:0851-86572248。公示无异议后,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公示日期: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1日。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