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531项目库”项目评审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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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供销社“531项目库”项目评审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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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原则,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以下项目开展询价,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述:省供销社“531项目库”2025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基层社质量提升项目评审工作;

2.项目经费预算:3万元;

3.项目服务地点: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105号;

4.服务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评审工作完成;

5.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根据我社提供的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形成项目评审工作方案,制定项目评审指标体系,并组织专家对入库项目开展评审工作,形成评审结论。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范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6.成交原则: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本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7.付款方式:完成报告后一次性付款;

8.服务内容:能够保质保量独立完成本公告所示采购内容,按照《贵州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对申请使用贵州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层社质量提升项目组织开展全面评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要素是否符合申报通知要求,组织实施情况情况是否属实、绩效目标测算是否科学并可实现、预算支出和产出效果等评价等,对每个项目实施单位的评价结果均需按因素评分法体现并出具评审结论。通过实施评价工作,总结管理经验,积极查找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我社及项目实施单位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期间需根据项目承诺建设情况和我社时间节点要求提供首次评审结论,待项目承诺建设期满后提供最终评审结论。

二、资质条件及响应资料组成

(一)资质条件

1.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格的民事主体资格;

2.具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能力、专业知识背景和相关专业人才,具有财务、工程造价、项目管理、财政绩效等方面的专家支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要的业绩和经验;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5.近两年至少承担过两项财政部门委托的事前绩效评估或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其中承担省级财政绩效评价任务一项以上(提供相关业绩材料支撑)。

(二)响应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拟投入人员名单及有效的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明(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报价函(加盖公章),见附件(注:报价应为完成服务内容的包干价且为一次报价不得更改);

5.相关业绩支撑材料;

以上资料提交纸质版2份,密封装订。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1.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17:30。不接收逾期提交的报价资料;

2.资料提交地点: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105号贵州省供销合作社大楼9015室。

联系电话:17385911891,周先生。

五、结果公示

询价成交结果在贵州合作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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